基因位於染色體上,而染色體是由蛋白質DNA所組成,所以DNA與蛋白質究竟何者為遺傳
物質,引起科學家很大的興趣。由於蛋白質是由20種胺基酸組成,而DNA只是由4種核甘酸組
成,顯然蛋白質比DNA複雜得多;同時,染色體上蛋白質的含量遠多於DNA,所以在二十世
紀初,一般科學家都認為蛋白質是遺傳物質,而DNA只是輔助基因的複製與表現而已。

但是隨後一連串的證據顯示,DNA才是真正的遺傳物質

1928年,葛利非斯發現,將致死型肺炎雙球菌用熱殺死,然後和毒性較弱的變種肺炎雙球菌
一同注射進老鼠中,結果發現老鼠會生病死亡,而且可以在病鼠身上,發現活的致死型肺炎
雙球菌。當時葛利非斯認為,毒性較弱的變種細菌,會將已死亡的致死型肺炎雙球菌的遺傳
物質,吸收進來,而轉變成致死型細菌。他稱這種作用為「轉型作用」。

 

1944年,艾佛瑞和他的同事,想找出葛利非斯的實驗中,誘發細菌轉型的遺傳物質尤竟是
誰。他將致死型肺炎雙菌分解成蛋白質、DNA、脂肪、醣……等成分,一一測試何者能誘發
毒性較弱的變種肺炎菌發生轉型,結果發現只有DNA能誘發轉型,而且如果加入能水解DNA
的酵素,轉型作用就不會發生,這個證據很明顯地證明了DNA是遺傳物質。

1952年,賀西和蔡斯利用放射性元素分別標定不同噬菌體的蛋白質外殼與DNA,再分別讓它
們感染細菌,結果發現被標定DNA的噬菌體,在感染細菌時DNA可以進入細菌體內,而且產
生出來的噬菌體子代DNA還有相當高的放射性;而標定蛋白質外殼的噬菌體,在感染細菌時
會將蛋白質外殼留在細菌外,顯然說明了蛋白質外殼的作用只是感染細菌,讓DNA能順利進
入細菌中而已,真正的遺傳物質是DNA。